兰山区
兰山区临沂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退出时拒不与业主委员会交接。兰山区物业整治专班联合兰山区住建局约谈小区物业企业经理及开发商,要求物业企业3日内完成交接。兰山区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整改期满后该物业企业仍未交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物业企业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高新区
高新区临沂百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服务的某小区问题频发,业主反映门禁管理、停车占用消防通道、收费不合理、物业服务差等问题。高新区物业整治专班先后3次分别约谈小区开发负责人和物业负责人,并将该小区列为第二季度黑榜项目,责令更换物业项目经理,并对该物业企业进行信用扣分。
沂水县
沂水县山东中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投诉举报其扩大收费范围,违规收取停车服务费。经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该小区未执行《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扩大收费范围收取停车服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构成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物业企业罚款7216元,没收未退还的停车服务费104.5元,罚没款共计7320.5元。
沂河新区
沂河新区临沂金易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业主投诉物业企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经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实,该小区存在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物业企业停止侵害,作出树木赔偿费3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130068元。
平邑县
平邑县泺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业主投诉该物业企业服务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经平邑县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发现该物业企业管理的某小区共有5栋高层建筑,建筑层数最高为21层,建筑高度为64米,属于高层民用建筑,小区消防控制室仅安排1名人员值班。该物业企业在高层民用建筑管理中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平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物业企业作出罚款7050元的行政处罚。
临沭县
临沭县临沂泽盈物业有限公司,未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未开展防火检查,未能发现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等火灾隐患,造成小区22号楼2单元电缆井电气线路故障并引起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5000元。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临沂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临沭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物业企业作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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