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当好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毕节市妇联即日起面向全市招募“爱心妈妈”(爱心家长),与有需要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行结对陪伴。
一、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热爱公益事业,服从工作安排;
3.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并能抽出一定时间开展陪伴、关爱等志愿服务
4.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爱心,自愿参加“爱心妈妈”关爱服务;
5.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固定住所,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女性,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6.各级妇联执委、妇女组织和妇女儿童阵地负责人、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成员、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志愿者等应积极带头参与。
二、服务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流动儿童等困境儿童。
三、关爱内容
按照双方自愿和就近就便原则,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结对关爱方式,妇联组织将帮助您联系结对儿童。您可以通过入户随访或电话、微信交流等方式,与儿童互动和交流,了解结对儿童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等成长状况,为结对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学习辅导、关爱陪伴、安全教育等志愿服务。至少做到“六个一”活动:每月1次电话或微信问候,每半年入户家访1次,每年指导孩子至少读1本书,每年开展1次亲子活动,帮孩子实现1个微心愿,每年给孩子写1封家书。
四、报名方式
爱心没有期限,报名即日起长期有效。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当地妇联报名。填写下方“爱心妈妈”登记表发送至各县(市、区)妇联邮箱(爱心妈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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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妈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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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妈妈”招募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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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毕节市妇儿工委办
编辑/马 饶
校对/赵 钰
审核/黄俞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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