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最新补助!赶紧认定!

政务   2024-12-02 19:06   西藏  

据“拉萨商务”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拉萨市关于加快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拉萨市商务局现启动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点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认定目的

旨在通过认定一批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点,进一步促进我市夜间经济繁荣发展,打造“文商旅体”深度融合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培育高品质夜间消费热点,提升城市经济活力和居民生活品质。

二、认定标准

依据《拉萨市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点认定和补助标准(试行)》(拉商发〔2024〕235号),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点的认定将综合考虑运营管理主体、规划选址、品牌影响、入驻规模、业态结构、外观环境、夜景灯光、配套设施、营业时间、日常管理、智慧功能、企业培育及营业额等多个方面。具体标准请参见《标准》详细内容。

三、申报程序

1.主体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夜间经济集聚区运营管理主体,可向所在县(区)、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属地初审:各县(区)、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推荐至市商务局。

3.集中评审:市商务局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审,结合实地考察和市民游客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4.媒体公示:对拟认定的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点名单将在拉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补助政策

对认定为拉萨市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点的管理主体,将按照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建设、品牌推广等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示范区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示范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助政策详见《拉萨市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点认定和补助标准(试行)》。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请各运营管理主体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提交至所在县(区)、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认定工作相关事宜,请联系拉萨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13322597891。

七、其他事项

请各运营管理主体认真阅读《拉萨市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点认定和补助标准(试行)》,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对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 拉萨市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点认定和补助标准.pdf

附件2 申报书及相关表格.docx






































































拉萨融媒

关注“拉萨发布视频号”

“拉萨融媒视频号”

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往期回顾

#肖友才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

#抓紧!影响明年到手工资!

#招12人!工作地拉萨!


来源:拉萨商务
编辑(一审):王超

责编(二审):王静

审核(三审):赵路明
转发 关注
点亮下方“在看”图标
让更多人看到
↓↓

拉萨发布
传递市委、市政府声音,发布权威信息。由拉萨市融媒体中心运营维护。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