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时4年里为工程老板承揽多个项目提供帮助,却只收了30万元,剩下的好处费约定退休以后再收……前不久,广西桂林通报了一起该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原主任杨侃“期权腐败”的典型案例。
“我盘算这样做的好处是可守可退,形势不对时可以通知对方取消约定,反正原来也只是口头承诺,这样比较安全,出了事责任也会小很多。”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近年来,在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下,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少了,个别公职人员开始动起了歪脑筋,表面上不敢腐,暗地里却将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增强了腐败的间接性、市场性、隐蔽性、迷惑性,给监管带来了更大难度。
期权腐败就是隐形腐败突出表现之一。期权腐败,顾名思义就是公职人员在位时利用手中的职权违规向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当下却不直接收取回报,避免直接进行权钱交易,而是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再进行兑现。
在职不收离职收、在位不收退休收,腐败分子的如意算盘可谓打得叮当响——通过这种方式,他们给贪腐行为打起了“时间差”、披上了“隐身衣”,既确保自己替人办事的回报不落空,又保持了自己的“清白”,没有留下显著的腐败痕迹,从而试图躲过党纪国法的惩处。
谢高进出镜忏悔
“莫急,等我退休后再说吧。”在湖南省此前曝光的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天元区委原书记谢高进的案例中,谢高进同行贿人约定退休后再兑现,还大言不惭地说“领导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在他看来,大额的钱是用不出去的,收了也只是当一个保管员,等退休平稳落地,钱就进入了保险箱。
退休不到5年,他就游遍全国近20个省份,挥霍上百万元。在他受贿的2606万元中,期权受贿就有1593万元,占总额的61%。
一些官至省部级的党员干部,也同样抱有逍遥法外的侥幸心理,受贿超过4.5亿元的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就是其中典型。
据中纪委披露,长期敛财的王富玉在感到持续高压的反腐态势后,为了规避监督,就先帮老板办事,退休后再收钱。
退休后,他一度认为自己已经安全着陆,主动打电话提醒这些商人老板,“这个承诺你该兑现了”。
王富玉出镜忏悔
王富玉的弟弟如此描述这“最后的疯狂”:“退休后更猛一些,他不顾忌,好多转账就过来了。过去还用现金,还得躲一躲。
退休后,直接的转账就来了。退休以后,他感觉脱离官场了,可能就没他的事了。”事实再次证明,退休不等于上了安全岛,王富玉严重错估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意志。他在落马后忏悔道:“我不知道要钱干什么,我吃喝不愁啊。你要钱干什么,埋你啊!我现在知道我疯狂的贪欲登峰造极,但我不知道要钱为了什么。”
受贿17.88亿余元被判处死刑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也曾大搞曲线获利、期权腐败。根据中纪委披露的信息,长期从事银行、资产管理等金融工作,深谙各类行业规则的赖小民喜欢打着“市场化”幌子,大肆利用制度漏洞操纵实施腐败犯罪,导致监管难、固证难、查处难。
还有人为了早日兑现利益,甚至会提前离职,通过政商“旋转门”去企业任职获取钱财。重庆九龙坡区原旅游局局长姜廷宪,在岗时眼看老板承诺“到期兑付”的款项越来越多,心思也早早飘到退休后过上奢靡生活的幻想之中。
2016年7月,一名商人劝姜廷宪早点离职经商,并邀请他负责一个工程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许诺50万元年薪和6%的股份,这其实是此前与姜廷宪约定未付的“好处费”。
两个月后,他便在任上申请提前退休,随后开始大张旗鼓经商办企业,利用在任时积累的关系人脉拓展生意,迅速完成了从政府官员到商人老板的转变,同时以各种名义、方式联系此前受过自己“关照”的商人老板,迅速收回在任时权钱交易的“承诺”。“现在想想完全没这个必要,自己做下的事怎么可能没人知道。”落马后,他声泪俱下。
结合种种案例可以看出,这些违纪违法分子看似对党纪国法心存忌惮、对逃避监管心存侥幸,不敢明目张胆,才偷偷摸摸、暗度陈仓,本质上却是知法犯法。他们明知腐败敛财不可为,还要铤而走险,想方设法把钱放进自己的口袋。这些人不是“不敢腐”,反而恰恰是“太想腐”,“想”到忘记自己身为党员干部的初心使命与责任担当、罔顾法律与纪律的约束,以至于胆敢挑战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
然而,不管掩饰手段怎样高明,终究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违纪违法问题无论隐藏得多久、积累得多深,都有暴露的那一天,而且要付出的代价会越沉重。
根据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党员无论在职、离职还是退休违纪,都可以进行党纪立案,并给予党纪处分。最高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