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干警创先争优、岗位建功,推进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了49个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绩突出集体和99名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绩突出个人。其中,湖北法院2个集体和3名个人上榜。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环境资源审判庭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资源审判庭
夏伟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
江章鹏
武汉海事法院
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杨斌
石首市人民法院
综合审判庭
(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庭长
通报指出,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世界环境法治贡献了中国智慧和力量,涌现出来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通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用实际行为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牢牢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把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立足点,进一步深化审判理念,完善审判体系,健全审判机制,提升队伍能力,努力在更高水平上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李 泽
审核:蔡继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