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于9月启动。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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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参保?
怎么缴费?
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重大政策变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文件规定:自2025年起,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特别提醒:新生儿、低收入人口、职工医保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人员、退役军人及随军未就业家属等特殊群体不受当年集中缴费时间的限定。
参保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儿童(包括幼儿园儿童、新生儿、婴幼儿)、在校就读学生(包括中小学、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长期投资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及其父母、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温馨提示:在个旧市就学、长期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及其父母、未成年子女在个旧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个旧市定点医院住院可享受与个旧市户籍参保人员同等报销待遇。
参保缴费时间和标准
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400元。
非集中缴费期:2025年3月1日至12月25日,缴费标准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25日,个人缴费400元;2025年7月1日至12月25日,个人缴费1070元。
居民医保待遇政策和
居民新参保、续保登记的办理
(一)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特殊人群缴费情况如下:
1.全额资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儿童)。
2.定额资助对象:
①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定额资助45元,个人缴费355元。
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定额资助120元,个人缴费280元。
③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定额资助180元,个人缴费220元。
(二)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
一个自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费用:普通门诊报销最高限额为600元,住院报销最高限额为35万元(含基本医保15万+大病保险20万)。
1.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限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结束后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居民新参保、续保登记
办理新参保登记或参保变更的城乡居民,可登录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线上办理,也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复印件)到户籍或居民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村委会(社区)、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信用联社营业部、大屯信用社、鸡街信用社、卡房信用社或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续保登记后,方可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
缴费渠道
一般居民正常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1周岁以下的新生儿缴纳参保当年和下一年度医保费。
(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具体操作如下所示:
1.进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
2.点击右下角“我的”,完成用户登录或新用户注册;
3.点击左上角“社保缴费”;
4.选择“自主缴费”为本人办理缴费,或者选择“代他人缴费”帮助亲友缴费;
5.完善缴费人信息,逐项输入缴费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点击“下一步”(若是自主缴费,则系统自动带出信息);
6.选择“城乡居民”并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下一步”;
7.勾选缴费险种,点击“下一步”;
8.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则点击“确认缴款”;
9.选择支付方式并点击“确认支付”,输入支付密码即完成缴费。
Δ步骤一
Δ步骤二
Δ步骤三
Δ步骤四
Δ步骤五
Δ步骤六
Δ步骤七
Δ步骤八
Δ步骤九
(二)云南农信App
(三)一部手机办事通
也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式进行线下缴费:
1.农村信用社柜面;
2.市政务局二楼办税服务厅。
其他事宜
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及时享受到2025年度医疗保险待遇,请在集中征缴时间内完成缴费。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待遇等事项有疑问的,在缴费过程中发现个人缴费信息错误请及时与市医疗保障局、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联系:
市医保局:0873-2122001
宝华街道:0873-3061795
金湖街道:0873-2128766
鸡街镇:0873-3113838
卡房镇:0873-2752280
大屯街道:0873-3101615
蔓耗镇:0873-2881081
沙甸街道:0873-2166101
老厂镇:0873-2305439
锡城街道:0873-2135357
保和乡:0873-2179359
贾沙乡:0873-2771138
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向个旧市税务局咨询,咨询电话:0873-2196865。
也可向农村信用社咨询:
信用联社96500、0873-2131009、0873-2123460
大屯信用社:0873-2841018
鸡街信用社:0873-2653294
卡房信用社:0873-2752134
总编:何静
责编:张航
来源: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花椒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