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8家医院!骗取医保93万余元!莆田一“药贩子”获刑10年!

乐活   2024-11-22 17:46   福建  

医院就诊、看病买药,有了医保卡,不仅方便,也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负担。医保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而不法分子打造的骗保“黑色产业链”造成国家医疗保障基金大量流失。

据荔城法院公布, 莆田一公司挂靠员工林某某,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前往莆田、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等多地市共计38家医院特殊门诊就诊,骗得医保基金人民币934319.01元。近日,被告人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案发过程

据荔城法院介绍,林某某患有尿毒症。2019年2月1日起,林某某挂靠莆田市某公司获取职工医保资格,并使用自己的医保账户就医。


2020年至2023年1月12日间,被告人林某某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使用本人医保账户多次至莆田、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等多地市共计38家医院特殊门诊就诊,以自身病情在上述医院配取超出自身病情服药量的药品,后出售给张某某、杨某某等人。经统计,被告人林某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得医保基金人民币934319.01元。


法院审理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在正常用药量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超量购买药品进行转卖,骗取国家医疗保障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934319.01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因被告人林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林某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934319.01元,退还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荔城分局账户,并由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荔城分局上交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法官说法


医疗保障基金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医保诈骗手段购买药品进行倒卖牟取暴利,甚至形成黑色产业链,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本案被告人林某某以超量购买药品后转卖的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既损害了公共利益,又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参保人员应当引以为戒,绝不可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待遇。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医保制度,依法、依规报销医疗费用,切莫耍“小聪明”而犯“大错误”,得不偿失。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既要做医保基金的使用者,也要做医保基金的守护者,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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