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疑问:纪委监委会不会刑讯逼供?

文摘   2024-10-05 07:00   江西  

2013年,邓成蔚的“双规”事件震惊了公众。他会见律师时,内裤里垫着卫生巾,宣称自己遭受了刑讯逼供。这种极具视觉冲击的场景让很多人怀疑,纪委监委是不是在审讯时真的会采用极端手段?这个问题,引发了无数讨论和猜测。

纪委监委的运作模式是透明的

2018年,国家进行了体制改革,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察法的出台为反腐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留置措施成为办案的重要手段,也为反腐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效率提升。但随之而来的质疑声也层出不穷,人们担心的是,办案时间的延长是否会导致权力滥用?是否会有刑讯逼供的情况发生?

事实上,留置措施恰恰是为了防止急功近利的行为。现在的调查时间是充足的,办案人员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据,不需要采用任何非常规手段。而且,办案过程的全程监控,包括视频和音频记录,使得任何不当行为都无处遁形。

反腐工作中的挑战与现实

早期的反贪工作确实存在过刑讯逼供的现象。这并非因为纪委监委的制度有缺陷,而是当时的反腐压力大,时间紧,留给办案人员的窗口期非常短。以至于他们不得不采用一些极端手段来尽快突破案件。

现在情况不同了。有了留置措施,调查人员可以在合法框架内,使用充裕的时间和手段,调查案件。他们不再需要为了赶时间而去突破法律底线。这种变化,不仅让反腐工作更加规范化,也极大地减少了外界对刑讯逼供的担忧。

纪委监委面对的职务犯罪与其特性

纪委监委主要处理的是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大多数是高学历、资历深厚的官员。这些人经过多年的官场打磨,往往善于应对复杂的审讯手段,且极少有暴力倾向。因此,办案人员更多采用心理战术,通过时间和压力来引导犯罪嫌疑人坦白交代问题。

这种“博弈论”式的办案方法,避免了粗暴的体罚和逼供,而是通过一系列合法的、精神层面的施压,最终使嫌疑人心理防线崩溃。

监控和规范为办案提供保障

监察法对留置场所的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每一个办案环节都必须全程录像、录音,确保办案人员不超越法律界限。这种全程透明的办案方式,让刑讯逼供几乎成为不可能的事。

不仅如此,纪委监委本身也在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到社会监督,纪委监委的权力不仅来源于法律,也受制于法律。这是一个完整的权力制衡体系,确保每一个办案环节的合法性。

法治与反腐并行

反腐败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战争。而这场战争中,纪委监委扮演的是利剑的角色。这把剑锋利无比,却始终在法治的框架内运作。刑讯逼供在现代反腐中几乎已经被排除在外,它是历史的残影,而不是现实的必然。

我们必须相信法律,相信制度。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是法治在为反腐提供保障。与其担心纪委监委是否会刑讯逼供,不如更多关注如何提高自身的廉洁意识。

-------------END-------------
【往期热门文章推荐】
我永远敬佩朱镕基同志
十年前的60后政坛大明星:胡春华同志
邓公与朱镕基
请帮忙点右下角:[在看] 和 [赞],让更多的人看到,让大家都受益。

官场指南
专业剖析官场生态,适时解读人事热点,精准点评违法乱纪,专业且全面的官场指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