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南宁市横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凉茶店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凉茶案
案例二:钦州市钦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西某公司未查验食品相关证明文件和销售侵犯“Maxigenes”“美可卓”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进口奶粉案
案例三:贺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等25人生产销售假冒“茅台酒”注册商标白酒案
案例四: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案例五: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甘某某经营添加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牛排案
案例六: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食品案
案例七: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冷冻食品店经营掺杂掺假的食品案
案例八:玉林市博白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性用品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及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含保健食品)案
案例九: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何某某禁止从业“资格罚”案
2024年6月11日,何某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16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信息,联合市公安局对当事人何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本案涉案金额近17万元,涉案产品“糖克星”为“三无”产品且经检验涉及非法添加二甲双胍药物。何某某以“糖克星”可治疗糖尿病为由,利用举报人急切寻求有效治疗糖尿病方法的心理,向举报人推荐该产品并开展后续的诈骗行为。2022年9月8日,因何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24年3月13日,平乐县人民法院对何某某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事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6月11日对何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案例十:贵港市平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日用品有限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编辑:陈圣钰
来源:广西市场监管、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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