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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经营共筑“十一”国庆节期间
良好市场秩序
巴林左旗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随着国庆节的临近,食品消费将迎来高峰。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全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出以下提醒和告诫: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二、严格主体责任落实。牢记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持有合法有效证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好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靠前抓落实,切实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规范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落地。要定期对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内容,严禁生产经营环境“脏乱差”。
三、严格把控食品来源。严格索证索票,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可追溯,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合作。严禁非法采购肉制品原材料、严禁生产经营“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肉类产品、严禁生产经营被污染食品。不得生产经营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肉等其他肉制品,不得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肉干”产品。严禁将回收食品原料或食品、过期、变质或来源不明的原料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四、规范食品标签标识。食品标签标识应清晰、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
五、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六、妥善处置消费纠纷。要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文明从业,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合理诉求,避免引发舆情。
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在生产经营中如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希望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诚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检举、揭发食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15、0476-7862315。
巴林左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