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企业   2024-11-13 20:3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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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法治动态】


【最高检发布“南四湖专案”指导性案例】

11月13日,最高检在山东微山县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经最高检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批准,采用“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正式发布南四湖专案指导性案例。(来源:澎湃新闻)

【国咨说】

该公益诉讼案体现了我国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积极作为,也提现出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最高检审议通过该案并正式发布为指导性案例,意味着该案在处理方式、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同类案件具有示范意义,为其他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此外,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介入环境保护,不仅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也推动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国内热点】


【广东:珠海体育中心一男子驾驶汽车冲撞行人,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

据报道,11月11日,珠海市体育中心内发生一起男子驾车冲撞锻炼市民的重大恶性案件。12日,公安机关发布警情通知,据了解,该案件致3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3人受伤住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嫌疑人樊某当场被公安机关人员控制。目前,公安机关对樊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对樊某予以刑事拘留。(来源:央视新闻)

【国咨说】

樊某驾车冲撞锻炼市民导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案系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律师认为,这种动机虽然可以解释为其行为的背景,但并不能成为其犯罪行为的合法理由,并不改变其犯罪行为的性质。每一个生命都得到法律的保护,面对矛盾和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


【四川:男医生给失眠女友注射麻醉药致死,法院判刑两年六个月】

四川一医院麻醉科医生瞿某,应网恋女友陈某的要求,私下用“丙泊酚”来缓解陈某的失眠症状。瞿某通过脚踝注射方式为陈某注射丙泊酚,分二十余次将近1300毫克丙泊酚注射进陈某体内。后瞿某离开酒店多个小时后,返回酒店发现陈某已死亡。案发后,瞿某主动投案,瞿某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40万元并取得谅解。法院认为,瞿某因重大过失致人死亡,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来源:大河报、潇湘晨报)

【国咨说】

瞿某作为麻醉科医生,明知丙泊酚的药理作用和潜在风险,却忽视了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在非医疗环境下私自为陈某注射,最终导致陈某死亡,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通过该案,广大医务人员应意识到严格遵守医疗规范的重要性,不得滥用药物。



【国际热点】


【新加坡:男子走私濒危禽鸟,被判监20周】

据报道,越南一男子罗某元,把16只禽鸟塞进塑料管或盒子,企图从越南把鸟儿走私到新加坡,在通关时被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抓获。他面对两项抵触濒危物种(进口与出口)法令,以及36项抵触动物与飞禽法令的罪名。其走私的禽鸟白腰鹊鸲和画眉鸟属于濒危物种。法官综合考量后判他入狱20周。(来源:联合早报)

【国咨说】

罗某元的行为违反了新加坡《濒危物种(进出口)法令》及《动物与飞禽法令》。在新加坡,非法进出口濒危物种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这旨在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的平衡。罗某元擅自走私濒危物种的行为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潜在威胁。法官的判决体现了新加坡法律对走私濒危物种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惩罚。



【学者观点】


【谢登科(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网络暴力犯罪中对亲告罪案件确立“自诉-公诉”的二元化追诉模式】

在网络暴力犯罪治理中,自诉程序是处理网络侮辱诽谤案件的重要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自诉案件开庭审理的证明标准设置为“有足够的证据”,但《刑诉法解释》在自诉案件立案条件中对“有足够的证据”予以解释,将其细化为“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实现了其法律地位从“开庭证明标准”到“立案证明标准”的转变,它要求法院在自诉案件立案时对案件事实达到70%以上的确信程度......严重制约了网络暴力犯罪案件自诉程序的有效运行。为了有效治理网络暴力犯罪,需要对亲告罪案件确立“自诉-公诉”的二元化追诉模式;回归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义,取消自诉案件立案要件中对证明标准的要求,明确“有足够的证据”属于自诉案件开庭审理的证明标准;强化自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激活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法院调取证据等相关制度。(来源:《当代法学》2024年第3期《网络暴力犯罪自诉程序的立案证明标准反思》)

【国咨说】

网络暴力犯罪治理中自诉程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行法律框架下自诉案件立案证明标准过高,成为制约网络侮辱诽谤案件有效处理的瓶颈。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刑诉法解释》对自诉案件开庭审理的证明标准与立案条件存在差异,导致实践中立案门槛过高,不利于受害人维权。因此,采取“自诉-公诉”的二元化追诉模式,既尊重受害人私权,又能发挥公诉机关打击犯罪的职能,有利于确保案件得以高效处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遏制网络暴力犯罪。


【本期资讯团队】:

资讯编辑:张一诺 任鹏鸽

国咨说:实习律师司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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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咨律师简介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司雪晴)

司雪晴,现就职于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202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影视公司从事法务工作,有着丰富的影视行业法律经验。擅长多角度、多维度、有深度思考和解决问题,擅长提取案件关键因素,采用严谨的职业态度和专业能力进行沟通谈判;逻辑条理性强,能利用事实依据进行有效沟通洽谈。擅长合同纠纷等民事纠纷,全方位涵盖影视投资、劳动争议领域民事、刑事、行政三位一体的系统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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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2012年4月9日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核准成立。12年以来,陆续承办了大量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国咨所以现代管理体制及先进的法律文化底蕴,汇集了大批优秀、精干的法律专业人才,其中既有全国知名的专家型律师,又有业界深具实战经验的资深律师。国咨所还聘请了一大批全国著名的法学专家、医学专家等作为学术顾问,指导律师办理各类疑难法律业务。多名合伙人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高超的职业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对案件办理方向的把握及案件的过程和结果的研判具有突出的能力。

END


1、【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2、【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3、【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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