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市巡察工作数据中心工作人员4名。
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首次进入方式为公开招聘的事业全供编制科级以下在岗人员(乡镇、教育、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不纳入选聘范围)。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新密市巡察工作数据中心工作人员4名,管理九级(九级职员),事业全供编制,具体选聘条件如下:
(一)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社会形象好;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0岁以下(1994年7月1日后出生),年龄以本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三年以上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工作经历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工作鉴定),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被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尚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8.与新密市纪委监委、新密市委巡察机构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9.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是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对直系亲属是上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要从严审核把关;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mi.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到地点现场报名。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新密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新密市平安路与栖霞路交叉口东北角)。
咨询电话:69824034(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69961835(市委巡察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69961071(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学位证、学历(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蓝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新密市巡察工作数据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编制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首次进入单位时公开招聘的相关佐证材料(招聘公告、公示信息等);享受放宽年龄政策的相关佐证材料。
3.资格审查。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聘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关于本次选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选聘报名条件。
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选聘人数与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选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于2024年8月16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通知书》。
(三)考试
选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功底、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水平。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笔试成绩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并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mi.gov.cn)公示。
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不能按照选聘名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选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一贯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群众基础。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选聘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选聘人员,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mi.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聘人员进入选聘单位试用三个月。
(六)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聘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选聘前已任单位中层职务,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为严肃选聘工作纪律,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考生,参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二)选聘各环节事项均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mi.gov.cn)发布,考生须在选聘期间密切关注通知,并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新密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郑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新密市巡察工作数据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亲属在新密市属单位任职情况采集表》
中共新密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