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牙叉镇下辖的营盘村党总支、对俄村党支部等2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驻点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月11日。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以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巡察整改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巡察组接访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月1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举报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时,应将举报对象、具体问题、发生时间及地点等描述清楚,以便巡察组了解和掌握。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巡察单位: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含下设白沙黎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与网络舆情服务中心)、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白沙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含下设白沙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访地点:白沙县牙叉东路75号县委党校综合办公楼二楼201室
1.白沙县桥南路184号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楼梯处;2.白沙县泰和路7号县委办公大楼一楼门口旁;3.县委党校大门口旁。
巡察单位:牙叉镇下辖的营盘村党总支、对俄村党支部、南仲村党支部、方香村党支部、志道村党支部、道埠村党支部;荣邦乡下辖的芙蓉田居党总支、大岭居党总支、光村村党支部、岭尾村党支部、俄郎村党支部、福英村党支部、高峰村党支部、芙蓉村党支部接访地点:白沙县牙叉东路75号县委党校综合办公楼二楼202、203室1.牙叉镇各村:(1)营盘村委会一楼便民服务大厅门口右边;(2)志道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委会公示公告栏旁;(3)对俄村委会村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大厅门口旁;(4)方香村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大厅门口旁(左侧);(5)道埠村党群服务大厅大门口旁;(6)南仲村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大厅门口旁;(7)桥南路202号牙叉镇人民政府大门左边2.荣邦乡各村:(1)荣邦乡人民政府大门左侧;(2)大岭居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大门右侧公示栏旁;(3)芙蓉田居党群服务中心公示栏左侧;(4)俄朗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公示栏旁;(5)岭尾村委会大门右侧;(6)芙蓉村委会门口右侧公示栏旁;(7)高峰村党群服务中心大门旁;(8)光村村委会门口公示栏旁;(9)福英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大门旁左侧
巡察单位: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党校、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含白沙黎族自治县科工信局;含下设白沙黎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招商服务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PPP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1.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金沙西路政府新办公楼一楼;2.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金沙西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叉中路3-1号白沙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一楼;4.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东路75号白沙县委党校办公楼一楼;5.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府综合楼一楼巡察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含下设白沙黎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公证处、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牙叉司法所、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七坊司法所、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打安司法所、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邦溪司法所、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荣邦司法所、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青松司法所、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元门司法所、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南开司法所、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细水司法所、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阜龙司法所、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金波司法所)、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含下设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殡葬所)接访地点:白沙县牙叉东路75号县委党校综合办公楼二楼204室1.白沙县牙叉镇金沙路县政府办公大楼门口左侧;2.县委党校大门口左侧;3.白沙县牙叉镇金沙西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门口左侧;4.白沙县牙叉镇桥南路186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门右侧。
◎来 源: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 者:王扬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