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45)】“枫桥经验”护航建筑业“筑梦前行”

文摘   2024-11-07 17:02   陕西  

“枫桥经验”护航
建筑业“筑梦前行”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部门在我们建筑施工行业设立‘枫桥式’税务所服务驿站,通过整合纳税服务资源,‘一站式’接收涉税诉求,为我们解决涉税疑难问题提供了便利,真正做到了‘把问题解决在一线’!”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建工”)财务总监杨耿说道。


陕西建工始建于1950年3月,是陕西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旗下主营国际工程承包、建筑产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装饰装修、古建园林绿化、地产开发建设、智慧城市运营等业务,是拥有多项建筑承包资质的大型综合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将税费服务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纳税服务质效,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在所辖园区、社区、楼宇、商业体已建成的6个“枫桥式”税务所服务驿站的基础上,在陕西建工建立了第7个下沉式“枫桥式”税务所服务驿站,着力打通建筑施工行业税费服务“最后一米”。



“高新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是专业化的房地产建筑行业税源管理所,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辖区管理,如何发挥基层税务部门‘神经末梢’作用,如何打通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最后一米’,如何最大限度地在一线开展全方位税费专业辅导,成为我们创新探索运用‘枫桥经验’的关键所在。”高新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负责人说。围绕这一问题,高新区税务局打破传统思维、创新服务模式,在陕西省建筑行业的龙头单位——陕西建工设立“枫桥式”税务所服务驿站,这是基层税务部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大胆创新尝试。



高新区税务局建筑施工行业“枫桥式”税务所服务驿站建成后不久,就通过线上平台收到了陕西建工的求助,驿站工作人员立即启动快速反馈机制,协同企业税源管理部门第三税务所第一时间回访企业,了解具体情况。


原来,由于陕西建工劳务派遣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派遣单位负责人员招聘、薪资发放等具体事宜。但近期,陕西建工就残疾人保障金抵扣企业所得税政策涉及的“安排就业人数”与派遣单位产生争议,于是向税务部门咨询。高新区税务局税务干部详细向企业解释了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确保陕西建工和派遣单位能够全面、准确地理解政策内容。同时,“枫桥式”税务所服务驿站工作人员秉持着“矛盾化解在萌芽”的原则,对双方进行了事前调解。


经过税务干部的耐心讲解,陕西建工与派遣单位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在税务干部的见证下签订协议,明确将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计入派遣单位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以避免重复计算,有效规避了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


下一步,高新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服务半径,加强与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合作,联合开展税费宣传、纳税政策辅导及供需对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各行各业蓬勃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扫码关注我们
微信丨XIAN-SHUIWU
微博丨@西安税务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谢 铭

审核:办公室  龙况云



西安税务
主要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和法规、有关西安税务部门的新闻和信息、通知公告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