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八十四号至第八十七号)

民生   2024-11-14 15:52   宁夏  


灵武市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八十四号)

 

经2024年11月14日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磊为灵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学福为灵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以公告。

 

灵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灵武市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八十五号)

 


经2024年11月14日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任命:

敏晶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董鉴颖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以公告。

 

灵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灵武市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八十六号)


灵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杨玉龙同志辞去灵武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14日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玉龙同志辞去灵武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灵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灵武市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八十七号)


灵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刘磊同志代理灵武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


(2024年11月14日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刘磊同志代理灵武市人民政府市长。



灵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灵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期编辑:李文鹏
审      核:马鹏程
签      审:陈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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