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全面启动林草湿荒普查区划工作

文摘   2024-11-06 23:30   云南  


2024年9月底,全州上下同心,在全省率先高效优质完成地类对接阶段工作。至11月4日,全州完成林草湿荒普查区划阶段州县两级培训,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林草湿荒普查区划阶段工作。

2024年10月22日至25日,为统一林草湿荒普查区划阶段技术方法、标准,有序推进全州普查工作,红河州开展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荒普查区划阶段培训总结前一阶段地类对接和样地调查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有力指导、推动普查后续图斑区划调查、公益林标注、天然林甄别核实、落实管理属性和管理边界、成果产出等工作。各县市林草局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技术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州林草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林草湿荒普查技术负责人和州级普查工作专班等1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邀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专家、省级普查技术支撑单位(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指导老师参加培训。州林草局余胜华副局长主持会议并就全州林草湿荒普查区划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全体培训人员集体参加了全省林草湿荒普查技术视频培训,学习了云南省林草湿荒普查技术规范(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荒漠化、沙化)、起源甄别核实调查、质量管理、调查工具集讲解和演示等内容。邀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林草综合监测研究中心副主任廖聪宇老师到州级培训现场解读《云南省林草湿荒普查技术规范》、讲解和演示全国林草湿荒普查图斑调查工具,培训还讲解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安全手册,进行了林草湿荒普查图斑调查工具实操培训和考核。

培训强调,区划阶段是开展普查工作的核心内容,各县市要充分总结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地类对接阶段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稳妥开展区划阶段各项工作。各县市、各参会单位要对省州工作要求进行梳理,及时向单位和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对本县市区划工作作出安排。及时开展县市培训,省级技术指导组、州级普查工作专班要全力支持。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本次林草湿荒普查工作的主体,各县市要主导本次区划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提供法定界限数据、统筹开展资源和管理区划。工作中要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会商,重大问题需及时上报省州工作专班予以研究解决。

培训要求,要进一步明确林草湿荒普查区划阶段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区划工作州县两级完成时限为2025年2月底前,包括内业区划、外业调查核实、管理界限确认等。要进一步确保区划工作质量要求,我州总体应达到优秀等级,并且排名应达到全省的前列。

培训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起源甄别,提前谋划,做实做细起源甄别工作;二是充分把握普查的窗口机遇期,进一步厘清天然林、公益林管理边界;三是要提前安排部署,厘清林地管理边界和管理范围;四是全过程做好质量管控,明确工作方案和检查要求,前一个阶段完成质检后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五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保密,包括普查人员人身安全、野外工作安全、交通安全,以及数据安全和保密工作;六是严格落实廉洁要求,依法依规依纪开展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可靠。

后续,我们将聚焦“红河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区划阶段技术培训工作”,陆续发布各县市开展情况,敬请持续关注!



图文:州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专班综合整理

辑:杨泽鹏

审核:黄艳云

审签:杨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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