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融媒体中心演播厅访谈现场
主持人
大家好!我是福泉市融媒体中心的节目主持人常乐。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福泉市审计局吴寿丽来给我们讲解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部分条款,来增强大家法律意识,规范管理政府采购行为。您好,那么请您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给大家普法一下,好吗?
吴寿丽
主持人,您好,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2024年4月,我局在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中发现某医院在中药饮片采购中,采取询价方式分多次自行采购中药饮片共计610万元。经调查,还发现参与询价采购的供应商未按采购需求品目进行报价、不具备资格企业参与询价比选并中选等问题。
主持人
您刚才说到的这个案例主要是涉及我国的哪些法律法规?
吴寿丽
上述的案例主要涉及到的,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第二十八条: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三是《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货物和服务类中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各单位采购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主持人
作为经济监督的重要部门,您认为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规范采购管理具有哪些重要的意义?
吴寿丽
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实中个别单位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违背了市场采购应当遵循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财政资金浪费,还容易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引发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将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强富美新福泉建设。
主办:福泉市融媒体中心
图文:福泉市融媒体中心 福泉市司法局
编辑:邓丕丽
审核:刘熙 张永恒
欢迎关注
古城福泉
长按识别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们
投稿热线:0854-2226241
邮箱:xcbwlzx123@163.com
一机在手 生活无忧
更多福泉要闻资讯
30+项便民服务尽在
动静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