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杭州很多区域都出台了相应的购房补贴政策,今天就给大家做个汇总。
11月20日,杭州西湖区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来看看详细内容。
图源:美丽西湖 西湖住建 西湖城建
拱墅区关于四季度新建商品非住宅
对从2024年10月26日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购买拱墅区房地产项目库内新建商品非住宅的购房人(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房屋总价的0.9%标准给予补贴。
购房人须在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后并在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次月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如项目延期交付的,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日期次月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26日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拱墅区住建局所有。
图源: 拱墅发布 拱墅区住建局
01
优化公积金服务
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购房人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名下省内市外公积金可以经确认后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牵头单位:公积金萧山分中心)
02
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
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和全程网办(掌办),协同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公积金萧山分中心、公证、银行等部门及单位合力推广“带押过户”,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节约过桥资金、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牵头部门: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03
加大购房支持力度
在本区部分区域范围内分区域发放购房消费券。在领取购房消费券的一个月内购买140方(含140方)以下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的购房人,可使用每套3万元的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按照网签时间实行“先买先得”原则,兑完即止。(牵头部门:萧山区住建局、萧山区财政局)
04
鼓励房企给予团购优惠
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在我区房地产单个项目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举办区域化专场活动期间,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单个区域化专场活动范围内购买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牵头部门:萧山区住建局、萧山房地产行业协会)
©来源 |萧山发布 拱墅发布 美丽西湖 楼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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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