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劳动合同时,请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不留空白;确保正式合同与口头协议一致,避免“阴阳”手法。
尤其要格外留意一些
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
对于“霸王”条款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等主张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
还是转正之后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遇以下情况,请立刻中止任何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0531-86522100)或学院辅导员老师。
1.在应聘时,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任何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
2.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兜售课程、收取高额培训费用、培训贷、分期贷等现象;
3.向求职者进行传销式会员招募或参与发展下线求职者进行返利等活动;
4.以各种安全保障或其他理由向求职者索要银行账户相关密码等隐私行为;
5.点击扫描未确认二维码或链接直接发生消费或进入钓鱼网站等情况。
来源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编辑 | 段彦丞 王皙如
初审 | 公培林 周京华
复审 | 臧少杰
终审 | 李 敏